用講故事來幫助人們了解他們還不認識耶穌
譚雅相信自己是基督徒,但却没有在基督裡新生命的跡象。如果我暗示她,她並不了解救恩,她可能會很覺得非常受辱。所以我問她是否能跟她分享一系列的故事。她說:「哦,那些只適合小孩子,我已經是十五年的基督徒了。」
「就聽兩個故事嘛,」我回她,「如果妳真的不喜歡,我們就停止」
在聽完創世記第三章的故事後,我們深入地討論了罪的涵義。她終於了解,罪並不只是做了什麼「不好」的事情,而是我們打從心底就想像神一樣,想自立為王。突然間,她說:「我剛剛才領悟到,原來我不是基督徒,」她一直以為當個基督徒是指當好人做好事及固定上教會。」
雖然我們還沒講到新約故事,但很明顯地,譚雅已經有了新生命。舊約的這些故事不必我直接點明重點,也已穿過譚雅自己樹立的驕傲屏障,悄悄地進入了她心房。